迎评促建 |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要导读(十四)

作者: 时间:2024-08-16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从党中央关心、高校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对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制度作出前瞻布局。按照《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相关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学校从2023年起全面启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学校从即日起推出“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栏,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知,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重点要求,以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建设个性鲜明的质量文化,落实国家本科教育教学新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的保障能力。

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关注学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第二类评估17个。

对于突破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备案等问责措施。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专家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黑龙江科技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