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
黑龙江科技大学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主动作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市教育局授予的哈尔滨市教育系统“三育人”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授予的全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教育工会授予的全省教育系统 “先进工会组织”,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授予的黑龙江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省总工会授予的“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黑龙江省先进女职工组织、工人先锋号、黑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授予的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授予的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黑龙江科技大学工会